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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(第2页)

季锦瑟摇摇头,“我是真不会。”

顾冉年轻的时候,是以歌手的身份出道的,身为她的女儿,季锦瑟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性遗传优势,她不但会唱歌,而且还有一副好嗓子,只是有时候隐藏自己的优点,也是避免麻烦的方式。

秦明似乎还想说服她,包厢门再次开了,走进了三个年轻女孩。

季锦瑟循着声音,随意抬眼望了过去,却看到其中有一张熟悉的面孔。

胡蓉蓉看到包厢里的季锦瑟时,也怔了下,随即若无其事地将目光放在其他人身上。女孩们分别挑了一个人作陪,胡蓉蓉正巧坐在秦明的另一边。

在永乐门上班的女孩向来懂得如何取悦这些男人,她们的到来立刻让整个包厢里的氛围变得热闹。何萱儿一首歌唱完,秦明便被一个女孩拉起来去点歌。

像秦明这样好色的男人,对漂亮的女孩往往没有抵抗力,也从来不会拒绝女人的主动,更不会嫌女人少。所以,前一秒还对季锦瑟心怀鬼胎的他,下一秒就能将她抛诸脑后。

秦明一走,季锦瑟和胡蓉蓉之间就没了障碍。

季锦瑟趁机打量了胡蓉蓉几眼,她闲适地坐在沙发上,给包厢里的人倒了酒,又娴熟地加冰块,所有的动作一气呵成,显然不是初次做这种事了。

在季锦瑟印象中,胡蓉蓉虽然是小县城出来的孩子,但是家中独女,家庭条件说不上富裕,却也不愁吃穿。她完全没理由来这个地方作践自己,况且她知道胡蓉蓉一直怀着明星梦。

季锦瑟暗自打量了胡蓉蓉许久,终究没忍住心头的好奇,问道: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

胡蓉蓉正听秦明唱歌,唱的是一首粤语经典老歌,为了唱出歌词里的深情,秦明闭着眼一脸沉醉的模样。如果是个英俊潇洒的男人,那么此情此景足够让人沉迷,偏偏秦明这样的男人,要身材没身材,要长相没长相,故作深情的表情,更显矫情。又老又丑,跟每天来这里消遣的男人一个德行,而且唱歌还跑掉,可以说是非常的倒胃口。

可就是这样的画面,胡蓉蓉却假装看得很专注,一边喝酒,一边听歌,似享受一般。

听到季锦瑟这么问,胡蓉蓉勾起唇角,笑了下,笑意很冷而且很淡,像是在讽刺她:“你不是应该最清楚吗?”

季锦瑟愣了下,看着她。

胡蓉蓉转头望着她,光线太过昏暗,以至于她可以尽情地将眼底的恨意毫无保留地显露出来。

“如果不是你,我又怎么会得罪姜宋之?”

季锦瑟又是一愣,这跟姜宋之又有什么关系?

胡蓉蓉并不想跟她说太多,何况不远处的何萱儿正一脸好奇地看着这边,她懒得旧事重提。

那段过去不是什么好记忆。

她永远记得季嘉文来威尔酒店带走她的那天。

季嘉文是接到姜宋之的电话赶过来的,季嘉文怕姜宋之怕得要死,姜宋之亲自打了电话过来,他岂敢不来?

姜宋之说把她弄进他的场子,他就言听计从地做了。

在这江城,姜宋之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。

能让姜宋之动怒,并且亲自处理的女人不多。季嘉文一来就明白她是得罪了姜宋之,不然也不会亲自给他打电话让他来把人带走。

那天季嘉文折磨了她一整晚,直到她整个身子残破不堪,他才放过她,然后将她丢进了永乐门的场子。

她虽然不是富贵出身,却也是家中独女,何曾受过这种委屈?她的人生本不该被别人掌控和左右,可季嘉文手上有她那晚的照片,他拿这个威胁她,她除了顺从,别无选择。

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她才骤然明白,得罪了姜宋之是件多么可怕的事。

那个男人除了是金融界的神话,商界的领军人物,更是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。

他这样的人的圈子,是她这种平民百姓所高攀不起的。

得罪他,她付出了一生的代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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